經過三次審議,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信息化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隨著全球數字經濟蓬勃發展衍生出的大數據殺熟、濫用人臉識別技術屢見不鮮,個人信息泄露滋生的電信詐騙、電話轟炸等違法犯罪活動也愈演愈烈,老百姓深受其擾的同時,也不禁發問:在數字時代下個人隱私真的就這樣暴露無疑了嗎?
如今,隨著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不斷深入,對于廣大人民群眾而言,意味著數字時代下的個人信息“保護神”來了!據悉,個人信息保護法堅持和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牢牢把握保護人民群眾個人信息權益的立法定位,聚焦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的重大關切。
那么,這部法律將如何保護我們的個人信息?今后個人信息能否真正由自己做主?人們又如何才能依法享受個人在數字經濟發展中的幸福感、安全感?著名的消費信貸平臺還唄進行了獨家的解讀。
《個人信息保護法》即將施行 亮點多多的“保護神”
剛在通訊軟件和好朋友聊到某款產品,打開購物軟件就看到滿屏同款;買好了房子,還沒付完全款,就有電話給你推銷家裝;保險尚未到期,保險公司就已經輪流開始了熱情問候;在網頁瀏覽過租房信息一兩年還會有電話打來問你是否租房……這些都說明你的個人信息已遭到不同程度的泄露。
對于消費者而言,個人信息被泄露怎么辦?
2021年8月20日,肩負起數字時代下個人信息“保護神”使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被表決通過,并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法律是我國首部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性立法。
據還唄了解到,《個人信息保護法》全文涵蓋了八章,七十四條內容。分別為總則、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則、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法律責任和附則,針對消費者可能遇到的信息安全暴露事件,進行了全方位的“設防”。
優先出臺敏感個人信息保護規則
“之前在市里分別打車,相同的起點和終點,因為手機型號不同,我和朋友的車費就不一樣。”“我和朋友在同一時段購買相同品牌的衣服,由于朋友經常網購比較貴的商品,結果他沒有收到優惠信息,價格比我高出幾十元。”……不知道各位是否有遇到過類似這樣的情況?還唄的同事們就曾反映過,殊不知,這就叫大數據“殺熟”。
除此之外,不點擊“同意”就無法使用APP、騷擾電話隔三岔五打來也讓人不堪其擾,也是本次法規出臺所重點關注的問題。移動互聯網方便了生活,但個人信息卻暴露無遺。尤其是被APP強制要求同意條款的事例數不勝數,網絡上對這一行為多有詬病。
針對上述問題,《個人信息保護法》作出了嚴格的限定。如第二十四條規定直指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公平、公正,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此外,個人信息法第五十八條還規定,提供重要互聯網平臺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信息保護情況進行監督。
此外,法律還加強了對包括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在內的敏感信息保護,并為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信息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相關條款對過去個人信息保護實踐中存在問題的領域進行了重點回應。
多方合力才能將個人信息保護落到實處
以往,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往往被技術中立的外衣包裹,甚至被算法等操作系統黑箱化。所以,在數字時代,如何規訓智能科技,防止技術外力包裹的“任性”是重要命題。
此次,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臺,就確立個人信息保護原則、規范處理活動保障權益、禁止“大數據殺熟”規范自動化決策、嚴格保護敏感個人信息、賦予個人充分權利、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機制等方面亮點頻頻。
針對上述問題,數禾科技做了很多工作。首先,依托數禾科技領先的風控技術和人工智能技術,還唄可為更好的用戶提供更加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且對用戶的還款能力抱有信心。同時,用戶在使用還唄的時候,均可在還唄出于合法正當原因帶調取相關設備信息前進行提示并征求用戶的同意。
最后,針對業內普遍存在的短信泛濫等問題,還唄制定了相應的管控策略。首先,基于保護用戶征信的初心,搭建了智能化用戶還款提示等技術架構;而用戶如果不愿意接收相關通知,可根據提示操作退訂,或通過聯系還唄官方客服等途徑進行處理。作為一家堅持以用戶為中心的平臺,還唄對于任何可能損害消費者產品使用體驗的動作均進行了嚴格的授權控制。
圍繞《個人信息保護法》,還唄提醒廣大群眾們,這部法律不同于一般的行為治理,它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科普意義。在過去,個人信息權利主體往往面臨著認知困境,信息不對稱也導致結構困境。權利人無力行使權利,行為人也不會自覺履行義務。
現在,這些貫穿于個人信息處理的全過程、各環節的種種問題都得到了約束和解析,對于老百姓而言,就更加清晰了自身的哪些權利是能夠受到保護的。而接下來,我們要一起努力的就是,將權利的積極行使深入到技術層面的程度,用權利刺穿技術的面紗。
個人信息保護的實施落地離不開社會各方的相互配合,相關制度以及機構的建設都需要大力推進。深入技術治理的最終目的是規訓技術,不是取消或者抑制智能科技的發展和應用,而是讓其向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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