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于推進考古研學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文物考發〔2024〕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各有關單位:
依托我國豐富的考古資源開展考古研學工作,有利于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利于培養公眾科學素養與人文精神。為進一步推動考古研學活動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考古研學正確導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新時代文物工作要求,嚴格把關考古研學內容和形式,突出考古資源深度參觀和研究性學習體驗,堅持正確價值導向,面向公眾普及考古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培養歷史文化價值認知與情感、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及綜合素養提升。
二、開放各類考古研學資源。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應建立和發布可供考古研學的場所清單,鼓勵考古遺址公園、遺址博物館、考古科研院所、考古標本庫房、考古工地等具備考古資源及研學條件的機構、場所,規范有序開展考古研學活動。引導考古資源管理機構、社會力量參照《考古研學基地建設指南(試行)》(見附件),秉持開放共享原則,采用自主、合作、委托、授權等形式開展考古研學基地建設和管理運營。市縣屬地文物行政部門應加強指導,規范社會力量參與方式、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協議范式,明確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明晰禁入情形和禁止條款,防止出現以“文物”名義虛假宣傳、國有資產流失等現象。
三、加強人才培養和課程開發設計。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將考古研學納入各級各類文物培訓計劃和內容,著力提升考古研學人才隊伍質量;加強審核指導考古研學課程開發設計,確保內容和形式符合學術規范,注重原創性,避免同質化。考古研學活動應在具備專業素養的考古研學導師帶領下進行,配備必要的安全、后勤等支持團隊,積極吸收考古文博機構從業人員、高校專業師生作為兼職導師,鼓勵中小學教師、社區公眾加入志愿者隊伍?脊叛袑W課程既要引導公眾敬畏文物、尊重史實,也要符合社會需求、貼近學習生活,確保知識傳播的客觀性、準確性、趣味性;既高度重視青少年群體,也要注重服務成年公眾,為不同年齡段和知識背景的對象提供優質多元的“菜單式”服務。鼓勵開發基于鄉土鄉情、縣情市情、省情國情等不同層級的系列品牌課程,推動課程內容轉化為教輔讀本、鄉土讀本、旅行讀本。
四、確保研學活動安全有序。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及時掌握考古研學設施、客源、活動開展等情況,必要時應根據部門職責提出整改要求或暫停運營等措施?脊叛袑W活動要強化安全管理和風險防控,做到“活動有方案,應急有預案”,進行風險提示和宣傳教育,實行學員個人或監護人承諾制度,厘清各方職責邊界,確保文物和人員安全?脊叛袑W活動開展應有嚴密的計劃性,規范發布考古研學服務種類、對象、費用等信息,針對淡旺季采取不同措施,確保高質量服務。考古研學活動應堅持公益優先,面向青少年群體推出更多微利型產品服務,對家庭貧困等特殊群體適當減免費用或予以相關優惠。
五、強化保障激勵和規范引領。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完善扶持政策,積極爭取各級各類資金和渠道,支持考古研學基地建設、課程研發設計、活動組織實施、人員培訓等;應將考古研學基地建設、課程研發設計、活動組織實施納入考古文博人員職級晉升、激勵分配機制。國家文物局將組織認定考古研學基地,將考古研學納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培育建設、博物館運行評估等;遴選具有示范意義的考古研學基地推薦納入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基地、“大思政課”實踐教學基地、研學旅游精品線路等;支持發起設立考古研學行業組織,持續完善考古研學課程開發設計、導師評價等行業質量體系,促進考古研學高質量發展。
附件:考古研學基地建設指南(試行)
國家文物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
考古研學基地建設指南(試行)
1.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考古研學基地建設的相關定義與原則、場地與設施、課程與服務、安全與應急、管理與運營等內容。
本指南適用于考古研學基地建設與管理運營。
1.2定義
考古研學:指以青少年為主體、面向全年齡層的社會公眾為對象,依托考古遺址、出土文物(標本)、考古科研及體驗性設施裝備等相關考古資源,以考古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普及、歷史文化價值認知與情感培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及綜合素養提升為目的,進行體驗式和研究性學習的實踐活動。
考古研學基地:依托特定的考古資源,具備考古研學活動開展的場地空間、設施設備,具有專業的運營團隊、科學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夠提供考古研學服務的單位。
考古研學導師:具備策劃、制定、實施考古研學課程方案的能力,能夠在考古研學過程中組織和指導學員開展研學活動的專業人員。
1.3基本原則
安全優先,有效利用。考古研學基地建設和運營應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在確保人員安全,不破壞文物本體及其環境風貌的基礎上,充分拓展利用相關資源,提供具有現場感、真實感、參與感的研學實踐教育體驗。
學術主導,社會參與?脊叛袑W課程應以考古研究成果為依據,在考古科研機構或文博單位的指導下開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研學課程開發和執行、基地建設運營,提升服務效率與質量,推動可持續發展。
以史育人,服務全民;诳脊爬碚、方法和成果開展研學活動,著力培養公眾的科學精神與人文素養,引導人們尤其是青少年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和世界觀。
1.4規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指南。
1.4.1政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7年修正)
《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
《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
《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8〕54號)
《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
《文物建筑開放導則》(文物保發〔2019〕24號)
《教育部 國家文物局關于利用博物館資源開展中小學教育教學的意見》(文物博發〔2020〕30號)
《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辦法(試行)》(文物督發〔2020〕39號)
《“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國辦發〔2021〕43號)
《關于進一步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若干措施》(文旅資源發〔2021〕85號)
《大遺址保護利用“十四五”專項規劃》(文物保發〔2021〕29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新華社北京2022年8月16日電)
《關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資源、文物資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養的通知》(辦公共發〔2022〕29號)
《全面推進“大思政課”建設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號)
《“十四五”考古工作專項規劃》(文物考發〔2022〕10號)
《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社會〔2024〕374號)
1.4.2標準規范
GB 17945-2010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GB 3095-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T 31384-2024 旅游景區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置規范
GB 37487-2019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規范
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
GB 55025-2022 宿舍、旅館建筑項目規范
GB/T 18883-202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T 18973-2022 旅游廁所質量要求與評定
GB/T 41648-2022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
GB/T 31710 休閑露營地建設與服務規范
GB/T 1000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GB 5768.2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
GB/T 15566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 設置原則與要求
GB/T 26361 旅游餐館設施與服務等級劃分
LB/T 054 研學旅行服務規范
2.場地與設施
包括場地核心設施、主要教學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三大類。其中場地核心設施的接待容量是確定主要教學設施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規模的依據。
2.1場地核心設施
指與考古資源直接相關的各類場地與設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別。
2.1.1考古遺址發掘或展示場所
指經考古發掘、清理的古文化遺址等。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發掘、原狀展示、復原展示、標識展示的文化遺存。
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
1.有同時容納20人及以上團隊的場地空間,完備的安全防護措施。
2.遺跡現象清晰、遺存性質明確,有明確的參觀流線或實踐區域,能夠展示或體驗考古工作流程。
3.遺址保存及保護管理現狀具備開放條件,不影響文物安全以及考古發掘工作正常開展。
基礎設施嚴重滯后、存在結構失穩及其它安全隱患等情況的考古遺址不適宜開展考古研學。
2.1.2出土文物(標本)陳列場所
指出土文物(標本)經科學歸類整理和陳列、能夠反映相關考古學信息的展示陳列空間。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出土文物(標本)展廳(陳列室)或考古標本庫房、遺址博物館、考古博物館等。
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
1.有同時容納20人及以上團隊參觀、體驗、聽講、研討的場地空間、設施設備。
2.可設置部分標本在專人規范引導下由學員直接接觸。
3.出土文物(標本)保存、開放環境能確保安全。
2.1.3考古科研場所
指考古科研工作開展的場地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考古及文物保護實驗室、文物整理(修復)室、考古資料室等。
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有同時容納20人及以上團隊參觀、體驗的場地空間。
2.公共活動區域與辦公區域有物理隔離,不影響正常工作開展,有明確的研學路線,有專人全程陪同。
涉及內部或涉密材料,保存環境涉及劇毒化學藥品等危險物品、對文物或人身安全存在隱患的場所不適宜開放。
2.2主要教學設施
包括研學教室、模擬探方、實驗考古區、其它體驗性設施、戶外活動區、標識導覽設施等。其中研學教室及標識導覽設施為基地標配設施,其它可酌情選配。
2.2.1研學教室
指專門用于開展各項室內考古研學課程/活動的教室。
1.設施容量:總體容量應與場地核心設施接待容量相當,單間教室容量為場地核心設施接待容量除以教室數量。
2.空間功能:滿足文化課程教學、手工體驗、模擬修復及其他室內活動需要,同時可作為學術講座、沙龍、展演等多功能活動空間。
3.教學輔助設施:用于文物(標本)展示鑒賞的桌臺應相對固定,兼具防震、防滑功能,其他宜采用可活動桌椅,根據教學需要靈活布置。需配備相應的教學輔助設施,如電腦、多媒體、實驗設備、教具等。
4.裝飾裝修:室內建筑裝飾材料、家具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地面鋪裝應滿足防滑要求,宜采用柔性材料?臻g宜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風,定期監測室內空氣質量。
5.其他要求:需預留相應儲物空間用于教材教具的儲藏。
2.2.2考古模擬探方/探溝
指用于模擬勘探、模擬發掘等體驗課程的教學場地。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
1.場地規模與場地核心設施容量相匹配。
2.按照5米*5米、10米*10米或1米*1米等真實探方/探溝的比例設計;具備隔梁、地層剖面等組成要素。
3.內部填土根據模擬勘探或發掘的遺址遺跡類型有所區別,并定期進行維護更新。
4.周邊配置介紹田野考古發掘規程等內容的展板、常用田野考古工具等設施設備。
5.酌情配置頂棚、洗手池及物料儲備間等輔助設施。
2.2.3實驗考古區
主要用于通過實驗考古探究古代生產技藝、物質文化和社會系統的研學課程,如石器制作、陶瓷器制作、古代房屋搭建、漁獵采集、農業耕作等。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
1.場地規模與核心場地設施接待容量相匹配。
2.形制、布局、材質、工藝等盡可能還原歷史場景。
3.依據考古研究成果對推測或想象還原的部分進行必要說明。
4.具備可對應體驗各項歷史生產生活活動的設施設備。
2.2.4其它體驗性設施
指其它可用于體驗考古相關內容的教學設施。包括考古探索中心、(虛擬)考古體驗館(廳)等。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
1.有同時容納20人及以上團隊參觀、體驗的場地空間、設施設備。
2.場地內容至少圍繞考古學理論方法、特定考古遺址或一類出土文物等一個明確的主題展開。
2.2.5戶外活動區
指用于團隊集散、拓展活動、休憩的場所。其場地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
1.場地規模應與以上各類設施總體接待容量相匹配。
2.優先利用現有綠地、廣場等場地。
3.具備明確的活動界線或物理區隔,配套相應休息、衛生等設施。
2.2.6標識導覽設施
包括導向類標識、公共服務類標識及研學服務類標識。
導向類標識、公共服務類標識設施總體可參照《公共信息圖形符號》(GB/T 10001)、《旅游景區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置規范》(GB/T 31384-2024)進行系統建設。其中科研辦公場所參觀區域參觀路線的標識導覽設計應與內部辦公區域有所區別。
研學服務類標識主要指考古遺址、出土文物(標本)、考古科研設施設備等相關的信息解說牌,包括對考古遺跡相互關系、考古工作信息、所屬考古學文化特點及考古科研設施設備原理、工作內容、工作步驟等考古相關信息的內容解讀。
2.3配套設施
考古研學基地應建設或配套有研學實踐活動所需的服務設施,分為配套基礎設施、配套服務設施兩大類。
2.3.1配套基礎設施
指配備與考古研學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硬件條件,包括交通、照明、通訊、應急、環衛等基礎設施。
交通設施:基地內部應配備研學活動開展必要的交通設施,包括停車場、到達各教學場地的游步道等。
照明設施:應配備參觀學習、實踐體驗、餐飲住宿等研學活動開展環節以及消防應急等方面必需的照明設施。
通訊設施:基地范圍內應具備便捷有效的基礎通訊設備設施、能夠實現應急播報及預警的通訊系統,以及研學活動開展所需的通訊設施。其中涉及考古工地或考古科研場所的,通訊設施的使用應不影響正常工作開展。
安全應急設施:指基地范圍內的安全設施、警示標示,消防安全設施、疏散通道,應急裝備及器材,以及AED等能夠實施緊急救助的醫療設施等。
環衛設施:指基地范圍內的衛生間、垃圾桶等。
2.3.2配套服務設施
配備與考古研學活動所適宜的餐飲、住宿等生活設施。配套服務設施宜集中布局以降低建設強度。場地不具備建設條件的考古研學基地可與周邊的餐飲、住宿服務設施進行合作。
餐飲設施:餐飲設施接待容量應滿足就餐接待要求,可單獨設置學生食堂,實行營養配餐,用餐衛生、方便快捷,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 31654-2021)。
住宿設施:宜集中布局,降低建設成本,提高運營效率。住宿設施的建設、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可參考《宿舍、旅館建筑項目規范》(GB 55025-202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GB/T 41648-2022)、《休閑露營地建設與服務規范》(GB/T 31710)等相關規范要求。
以上場地與設施建設,如存在涉及文物保護范圍的建設工程、建設用地、臨時建筑等情況,應履行相關行政許可與審批程序,并按相應的專業技術標準、規范等執行。所有室內外場地、設施均應遠離地質災害和其他危險區域,符合安消防管理規范,配備安全保障設備,特殊設備需具備主管單位的監測驗收報告。
3.課程與服務
3.1課程體系
考古研學基地應基于自身的資源價值特點,針對不同年齡層次、知識背景和需求特點的學員群體,開發設計不同類型的課程內容。
3.1.1知識類課程
通過提前設置的專題內容,指引學員初步了解考古學理論和方法,認識考古資源蘊涵的歷史、科學、藝術、文化、社會等多元價值,以掌握相關知識為主要目標的研學課程。
主要內容:考古遺址及出土文物相關知識;考古學相關知識;考古新發現與新成果;文物保護利用相關知識等。
服務對象:全年齡層次人群/公眾。
3.1.2研究類課程
通過銜接課堂教育、社會培訓等需求,設置或自選課程主題,提供必要的實踐或研究條件及專業輔導,指引學員獨立或協作運用考古資源完成探究任務,以培養研究、推理能力為主要目標的研學課程。
主要內容:跨學科實踐研究;國情、省情、鄉情的專項探究等。
服務對象:青少年群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培訓學員。
3.1.3拓展類課程
指圍繞考古資源價值進行多種形式的轉化,以提升學員在人文感知、創新創意、團隊合作等方面的綜合素養為目標的研學課程。
主要內容:基于考古研究成果的轉化傳播、考古遺址保護利用與城鄉建設的融合,以考古為切入點拓展至自然、科學、藝術、商業等多學科課程。
服務對象:青少年群體,家庭親子群體,企事業單位培訓學員。
3.1.4其它特色課程
通過定期或不定期開放共享相關考古資源,提供訂單式內容及服務,滿足多樣化客群需求的考古研學課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面向周邊居民文化休閑需求的社區活動課程;
2.面向黨群干部歷史文化素養實踐提升的教育課程;
3.面向企事業單位團隊拓展需求的研學課程;
4.面向高等院校通識教育選課學生的教學課程;
5.面向周末、小長假期間的家庭親子研學課程;
6.面向港澳臺地區及海外研學團隊或個人的研學課程;
其課程內容與形式應結合客群需求進行針對性設計。
3.2課程形式
考古研學基地應結合課程主題內容與研學活動需求,對每門課程設計針對性、多樣化的形式搭配與組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3.2.1參觀教學
指依托基地各類核心設施、在參觀過程中開展的研學課程。課程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具備結合參觀對象特點及課程主題的針對性講解內容與參觀路線。
2.具備問答、游戲等互動參與環節。
3.單節課程時間宜控制在2小時以內。
3.2.2課堂教學
指在研學教室等固定教學場地開展的研學課程。課程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具備與教學內容匹配的多媒體課件與教具等。
2.具備問答、游戲等互動參與環節。
3.時間宜控制在1小時以內。
3.2.3實踐教學
指以調查、勘探、發掘、整理、修復、實驗等實踐方式進行教學的課程,課程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實踐方法科學、合理,實踐結果可控。
2.提供實踐教學所需的工具、物料、材料等。
3.時間宜控制在2小時以內。
3.2.4模擬體驗
指以模擬考古、模擬體驗古人生產生活(如器物制作、房屋搭建、漁獵采集、農業耕種等)等方式進行教學的課程。課程應滿足以下要求:
1.符合真實工作特點或基于考古工作及研究成果還原的歷史背景。
2.單個流程或環節的體驗應注重對整體背景及流程介紹。
3.時間宜控制在2小時以內。
3.2.5活動競賽
指各類考古相關的公共講座、互動沙龍、主題活動、競賽等,課程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能夠與最新考古成果、行業政策、重要事件或傳統文化節日等相關聯。
2.活動(競賽)內容、形式能夠體現知識性、實踐性和創意性等多個維度。
3.可與以上各類形式課程搭配不定期開展實施。
3.2.6線上課程
指依托考古研學基地官方網站、自媒體平臺等線上渠道開展的研學課程。課程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主題、內容與線下課程體系互為補充。
2.充分結合線上展覽、數字人等各種數字產品,發揮線上傳播優勢。
3.能夠實現與公眾實時在線互動或者定期溝通。
有條件的基地可在以上課程環節中加入增強現實(AR)、虛擬現實(VR)等科技體驗,以提供更豐富、互動的研學體驗。
3.3課程實施
所有研學課程及活動均應建立完善的實施流程,并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3.3.1實施流程
課前準備:開展相應的背景知識介紹或引導受眾主動開展背景知識學習,如考古遺址概況、大致考古工作歷程、考古機構概況等,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與課程說明。
課程實施:進行全程實時指導、輔助、監督及管理。
課后評價:對參與活動的學員進行專業性評價,并及時反饋給個人、家長、學;蛭薪M織者;對課程實施效果進行評價,包括課程內容、導師水平、滿意度等。
3.3.2配套服務
所有研學課程均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研學導師(建議比例1:20左右)。并根據課程內容與形式增加相應的服務人員,如助教、安全員、后勤人員等。
提供與課程內容配套的教案及研學手冊,以及手鏟、探鏟等研學專用教具及物料。
配備適宜的設備、設施等硬件條件和服務環境,包括所需的安全保障措施。
根據課程時長與開展情況,提供必要的餐飲等配套服務。
4.安全與應急
考古研學基地應建立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明確落實安全責任,提供必要資源和適宜措施,持續降低安全風險。
4.1安全管理制度
基地應具備包括但不限于文物安全預案、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研學活動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4.2風險評估提示
考古研學基地應定期及不定期系統識別、評估、評價研學活動過程中各環節相關安全風險,包括正常以及異常狀態。依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潛在負面后果的嚴重程度確定安全風險大小,建立安全風險的可接受準則,以此作為研學課程開發和服務項目的依據。
建立研學活動涉及人員、文物的安全風險清單,針對不同的風險采取如下適用措施:限定最大接待規模、設置警示標識、人流分離、課程或服務內容臨時調整及替代預案、購買場地責任險或青少年戶外活動險等、提示相關方購買適宜的保險等。
考古研學基地應將與研學活動相關的重大風險以及所需的措施以適宜的方式與研學者(或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及相關委托方進行溝通提醒,并得到研學者(或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及相關委托方的理解。當發生安全事件后,應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置與上報。
考古研學基地應定期組織對研學實踐服務過程的各項活動以及所涉及的文物、設備設施、交通工具、食宿環境、水、電等方面進行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活動。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及其所引發措施的記錄應予以保留。
4.3教育與溝通
考古研學基地應開展適當的內部和外部的安全教育,提升全員的文物保護意識、人身安全意識,以適宜的方式對研學者及相關委托方進行風險提示并開展行前安全教育,溝通必要的禁忌條件,包括對身體情況的要求。在研學活動過程中,應以警示標識、宣傳圖片、廣播、視頻等方式進行安全提示。
4.4應急預案與應急響應
考古研學基地應根據所識別的重大風險以及其他包括如地震、火災、食品衛生、疾病、治安事件、設施設備突發故障、項目沖突等突發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并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適宜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保留演練的實施記錄。
4.5醫療與救助
考古研學基地應具備適宜的醫療救助藥品、設施等,自身團隊人員應具備相應的一般傷情處理、應急搶救知識和前端處理能力,開展必要培訓,持續提升救助水平。
4.6外聯與協作
考古研學基地應與周邊的交通、醫療衛生、治安、消防、氣象、救援等相關組織建立合作與協作關系,必要時,進行報備,以提供研學活動的安全保障。
5.管理與運營
5.1管理運營主體
考古資源管理機構對考古研學基地實施監管和業務指導,包括但不限于考古遺址公園管理機構、博物館管理機構、考古科研機構以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等。
考古研學基地運營主體需具有法人資格或受法人委托,能獨立開展考古研學工作。
考古研學基地可采取自主運營、合作運營、委托運營、授權運營等方式。
涉及委托運營、合作運營或授權運營的,考古資源管理機構應配置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合作方選擇、課程內容審核及活動開展指導等管理工作,并與合作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存在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參與考古研學基地運營:
1.近三個自然年內有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
2.近兩個自然年內有不良誠信記錄或重大質量事件的;
3.存在違法記錄或其它不適宜從事考古研學活動的因素。
5.2日常管理運營
考古研學基地應結合自身情況確定與建設、運營相關的管理目標,并明確實現目標所需的業務流程,以及業務流程之間的相互關系。
基地日常運營管理主要包括場館管理、人員管理、研學管理、倉庫管理、品牌管理、采購外包、外部合作等。
場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設施設備、場地秩序等管理標準的制定及執行,如考古工地、標本庫房參觀制度等。統籌研學團隊對于場館、場地的使用。
人員管理:包括研學導師培訓、考核與備案機制;志愿者培訓及備案制度等。
研學管理:制定接待執行研學課程的流程與標準。建立研學課程評價與改進制度,定期收集參與者、教育工作者和管理人員的反饋,用于課程內容、設施設備和服務的持續改進。
倉庫管理:包括研學物料申領、采購、清點等。
品牌管理:制定品牌建設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品牌管理規范,根據基地運營發展定位及運營目標制定品牌推廣計劃。
采購外包:根據采購內容的性質,如安保、后期或課程研發等,確定相關標準與要求,并建立對外部供應商的評價、選擇、監督及再評價準則。
外部合作:鼓勵考古研學基地之間,以及與高校、研究機構、教育機構等建立更緊密的合作和資源共享機制,形成考古研學生態圈,共同提升考古研學的質量和影響力。
5.3人才隊伍建設
5.3.1研學導師團隊
考古研學基地應結合研學活動開展的淡旺季季節性需求,建立以專職導師為主體、合作導師及志愿者為補充的研學導師團隊,定期開展導師培訓與認定。
專職導師:基地正式員工,由基地管理機構培訓、認定,專職從事考古研學相關的課程研發、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
合作導師:基地特聘專家,由考古、文博、教育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
志愿者:面向社會招募并經基地培訓,長期為研學活動策劃、組織提供志愿服務。
考古研學導師能力要求:
在省級及以上研學教育實踐、研學旅行(游)等領域取得資質資格的人員,或具備文博機構館員及以上從業者、中小學中級及以上教師、高等院校文博學科教師、旅行社中級及以上導游、考古項目負責人、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的資深文博志愿者,可經基地管理機構認定具備考古研學導師能力。
5.3.2專家委員會
有條件的基地可聯合考古文博專家學者建立專家指導委員會,參與研學課程設計或內容審核、業務培訓指導及具體研學活動實施等。
5.3.3運營管理支持系統
包括管理、研發、教學、安保、后勤、宣傳推廣、市場營銷等方面的人員隊伍。
5.4運營考核指標
考古研學基地應建立課程質量、經營狀況、社會效益等綜合運營考核指標。定期開展內部檢查,實施客戶滿意度測評等,用以改進研學服務質量。
5.4.1課程質量
課程體系完整度:類型數量、年度教育計劃與課程大綱、核心課程數量、主力課程時長、研學線路時長、線上課程等。
課程內容與形式:課程內容受文博、教育、文化和旅游行業的學術認可度、市場歡迎度,與不同年齡受眾知識背景的匹配度,課程形式的趣味性與參與性等。
5.4.2經營情況
整體經營:經營目標、整體收入與支出情況、渠道的維護與拓展情況等。
研學產品情況:收費產品占比、收費產品類型、研學課程費用、實際收益情況等。
綜合滿意度:學員滿意度、渠道滿意度、員工滿意度等。
5.4.3社會效益
公益普惠活動:公益研學活動的開展頻次,面向特殊群體的政策、活動開展頻次、受眾規模等。
與本地學校聯動:接待本地學生群體規模,考古進校園活動開展情況等。
與周邊社區聯動:接待社區群體規模,與社區聯合開展的活動次數,運營團隊及志愿者隊伍中本地社區居民的占比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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