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1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廳函〔202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根據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21年高等學校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科研助理工作
各單位要提高站位,深刻認識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既是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構建與國家科技計劃實施相匹配的專業科技支撐隊伍的重要舉措。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科研、人事、財務、就業等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通知》要求,切實推進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二、積極主動作為,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
各高校要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合理設置新的崗位。同時,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納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產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大保障力度,做好對應聘科研助理崗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增強科研助理崗位的吸引力。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雙一流”建設高校要發揮帶頭作用,充分挖掘資源和自身潛力,做大做強科研助理隊伍,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同時,不斷提升科技創新供給能力。
三、做好工作落實,及時準確報送有關情況
各單位要做好政策宣傳和工作落實,通過集中宣講、文件解讀等多種方式客觀全面向社會宣傳科研助理有關政策,確保高校畢業生了解熟悉相關政策,積極應聘科研助理崗位。各高校就業部門要指導畢業生通過教育部“24365校園招聘服務”平臺、學校就業網站等多種渠道及時精準獲取科研助理招聘信息。鼓勵各高校吸收外校畢業生應聘科研助理崗位,教育部將跨校招錄人數和比例作為相關考評參考依據。教育部將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作為“雙一流”建設監測指標,納入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重要參考因素,并將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適時組織指導和督查。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所在地所有高校(包括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地方高校)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情況統計工作,2021年4月30日前填寫落實計劃統計表(附件1),電子版(Word版和蓋章掃描PDF版)報送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此后每周及時更新落實進展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形式另行通知。填報數據時,須將博士后數量和吸納外校畢業生人數單獨列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2021年8月和12月底前,將專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報告(附件3)電子版報送至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聯系人及電話:
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魏儒平 010-66096358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應 好 010-66097865
報送電子郵箱:zh@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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