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當前世界各國高度關注新冠疫苗的生產和供給,請問4部門發布“可供對外出口疫苗產品清單”的背景情況和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為進一步支持各國抗擊疫情、全面擴大疫苗國際合作,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健康委、藥監局發布《關于公布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的公告》。此次列入清單的4款疫苗均已在國內獲批附條件上市,其中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中維公司的2款疫苗已列入世衛組織緊急使用清單。上述疫苗產品已在中國國內大規模接種,并在全球上百個國家獲批使用。該清單也將根據藥監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中國政府發布可供對外出口的疫苗產品清單,是彰顯中國疫苗全球公共產品屬性、促進國際抗疫合作的有力舉措。為確保疫苗產品質量與安全,提高貿易效率,我們支持列入清單的中國疫苗生產企業以自營方式組織出口,集中精力增加產品供應、穩定市場預期,讓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都能用得上、用得起疫苗。同時,我們一如既往支持中國疫苗生產企業與世衛組織“新冠疫苗實施計劃”加強合作,支持對外開展疫苗聯合研發與合作生產。
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為各國從中國采購疫苗提供支持和協助,以實際行動助力疫苗成為全球公共產品,助力全球早日戰勝疫情,推動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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