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4月17日向媒體通報了2021年3月和1—3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一、地表水
(一)總體情況
3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3%,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1%,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3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1—3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0%,同比上升2.7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1%,同比下降1.4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1—3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二)主要江河水質狀況
3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4.9%,同比上升2.6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0%,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其中,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長江流域水質為優;珠江流域、浙閩片河流、黃河、遼河和淮河流域水質良好;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3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1—3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4.7%,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2%,同比下降1.5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其中,西北諸河、西南諸河、長江流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為優;珠江、黃河和遼河流域水質良好;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1—3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三)重要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
3月,監測的186個重要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占比76.9%,同比下降4.6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占比4.3%,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和化學需氧量。179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6個,占3.4%;輕度富營養的30個,占16.8%;其余湖(庫)為中營養和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白洋淀水質有所好轉,巢湖水質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無明顯變化;巢湖和滇池營養狀態均有所下降,太湖、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1—3月,監測的191個重要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占比75.4%,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占比3.7%,同比下降1.3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87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4個,占2.1%;輕度富營養的36個,占19.3%;其余湖(庫)為中營養和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白洋淀水質有所好轉,巢湖水質有所下降,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和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四)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
1—3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柳州、阿勒泰和黔東南州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呂梁、長春和邢臺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鄂爾多斯、榆林和銅川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包頭、安陽和渭南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見附表1—4。
二、環境空氣
(一)總體情況
3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1.8%,同比下降11.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8%;PM10平均濃度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2%;O3平均濃度為1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9%;SO2平均濃度為1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4%;CO平均濃度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
1—3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9%,同比下降2.5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PM10平均濃度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6%;O3平均濃度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SO2平均濃度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1%;NO2平均濃度為29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8%;CO平均濃度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
2021年1—3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2021年1—3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二)重點區域
3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0.8%,同比下降32.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8%。1—3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6.1%,同比下降2.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
北京市3月優良天數比例為35.5%,同比下降54.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4.1%。1—3月,優良天數比例為58.9%,同比下降23.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4%。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3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0.6%,同比下降6.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1—3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4%,同比上升1.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
汾渭平原11個城市3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3.1%,同比下降32.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5%。1—3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7.9%,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
(三)重點城市排名
3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石家莊、唐山和太原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海口、拉薩和黃山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5。
1—3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咸陽、西安和葫蘆島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19名);拉薩、?诤椭凵绞械瘸鞘锌諝赓|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20名),見附表6。廣州、南寧和東莞市等城市空氣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包頭、呼和浩特和臨汾市等城市空氣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7。
附表1
2021年1—3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
2021年1—3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Ⅰ類或Ⅱ類。
附表3
2021年1—3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4
2021年1—3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Ⅰ類或Ⅱ類。
附表5
2021年3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
附表6
2021年1—3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
附表7
2021年1—3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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