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和2000年,安徽六安的韓彥傳因農機廠經營需要,從中國農業銀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貸款70多萬元,當時,由于農戶在購買農機時欠賬太多無法收回,被銀行起訴還款。
霍邱縣法院作出“(2001)霍民二初字第405號”民事判決,判決韓彥傳向銀行償還借款。
法院查封、扣押了韓彥傳所有的農機商品、面粉加工設備及住宅、廠房。
法院對農機商品、設備拍賣后,韓彥傳聽說還要拍賣房子,便聘請律師多次前去法院結算、對賬,卻遭到拒絕。
經過律師梳理發現,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存在違規、違法現象,其中,根據“(霍)價認字(2001)127號”《涉案物品價格鑒定結論書》第214項到224項所列,被評估鑒定的房屋等不動產為 38間1077.36平米. (有價格鑒定書及房屋移交表為證)。
因韓彥傳的住宅、房屋均是建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沒有辦理任何建設手續,土地所有人為彭橋村集體。根據法律規定,違法建筑是不能轉讓的,且非本集體成員不能購賣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價格鑒定結論及法院拍賣公告均明確標明,拍賣的房屋不包含土地。但是,霍邱法院卻把韓彥傳的房屋中的一部分拍賣給了非彭橋村集體成員的梁昌華和馬友紅。
根據法院的移交表,房屋拍賣移交后,韓彥傳在霍陳路路北的房屋還剩余:面粉加工廠房、面粉加工廠棚、面粉加工廠大倉、面粉加工廠小倉庫。
由于霍邱法院拒絕明確其執行中給梁昌華所移交的房屋具體位置及四至界限,結果導致韓彥傳在霍陳路北所剩房屋被梁昌華長期侵占,房屋所占用的承包地也被梁昌華非法占有。
對比127號鑒定書和《房屋移交表》:拍賣后韓彥傳在霍陳路路北剩余房屋的數量、面積是明確具體的。但是,在韓彥傳兩次起訴梁昌華返還所非法占有的房屋時,霍邱法院竟然以分不清韓彥傳和梁昌華的房屋界線、位置為由,駁回韓彥傳的起訴;羟穹ㄔ号馁u移交的房屋,霍邱法院自己會弄不清其移交給梁昌華的房屋和韓彥傳剩余房屋的界線、位置?是不愿意、不想弄清楚,還是當年拍賣移交時故意不明確移交和剩余房屋的界線、位置?
2013霍邱縣S343霍陳路改建工程占地拆遷后,梁昌華和韓彥傳在霍陳路路北均有部分房屋被拆遷,因梁昌華趁韓彥傳長期不在家等原因,領取了應屬于韓彥傳的房屋拆遷補償款。
此后,韓彥傳起訴梁昌華返還不當得利,2019年6月19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作出“(2019)皖15民終1330號” 民事判決,判決書第12頁確認:根據2013年拆遷部門現場測量圖,梁昌華拍賣取得的尚未被拆除的主房等房屋分布在“路”西,“路“東為韓彥傳未拍賣的面粉加工、廠房、倉庫等。判決書中所稱的”路“,指2013年拆遷部門現場測量圖中所標的”路“。該判決書,從圖上明確了梁昌華和韓彥傳在霍陳路路北均現存房屋的分界線,即以“路”為界。
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效判決,明確確認了在霍陳路路北梁昌華所競拍的房屋和韓彥傳均現存房屋的分界線,霍邱縣法院也不視而不見,在韓彥傳第二次起訴梁昌華騰退房屋時,還是以分不清韓彥傳和梁昌華的房屋界線、位置為由,駁回韓彥傳的起訴。
霍邱縣法院,既是拍賣移交房屋的主體、又是返還房屋的案的審判者,即便審判庭不明白移交房屋及韓彥傳所剩房屋的界線、位置,其也應當向執行庭核實相關情況,霍邱法院拒不明確執行中給梁昌華所移交的房屋具體位置及四至界限。
這其中究竟有什么秘密,我們不得而知。
霍邱法院拍賣違規違法導致韓彥傳的宅基地、承包地長期被梁昌華、馬友紅非法占有
2015年1月28日,石店鎮政府出具的“石信訪【2015】6號”《關于韓彥傳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2020年9月7日,石店鎮政府出具的《關于韓彥傳訴請的兩塊地情況說明》,均明確認可在執行案中評估、拍賣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為韓彥傳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
農村土地自二輪土地承包后固定不變,民法典也再次明確,二輪土地包期滿后再延長30年。涉案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組織分配給本集體農戶韓彥傳的,梁昌華、馬友紅(包括王新球)均不是彭橋村村集體成員,依法不能取得房屋占用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況且,法案房屋是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后建設的,建設時依法應當辦理手續,否則,就是違法建筑。韓彥傳建房時沒有 辦理任何手續,法院所拍賣的房屋本身就是違法建筑,違法建筑不能通過拍賣合法化、拍賣改變不了違法建筑的不合法的性質,因此,梁昌華、馬友紅拍賣取得的只是建筑的材料(從拍賣款項嚴重低于正常價值上也可以看出)。集體土地及地上建筑本身違法的性質,決定了梁昌華、馬友紅必須拆除房屋,騰退土地。
執行法官違法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導致馬友紅(王新求)辦理了路南農機倉庫產權證,韓彥傳索要路南承包地無果
在霍邱縣法院 “(2001)霍民二初字第405號”民事判決的執行過程中,承辦執行案件的法官對拍賣的農機倉庫不包含所占土地、馬友紅沒有、也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明確知曉,但是,其卻濫用職權,違法向霍邱縣房管局馬店管理所出具了《協助執行通知書》,王新球據此辦理了農機倉庫的《房地產權證》。
由于馬友紅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明,因此,《房地產權證》上沒有填寫登記任何有關土地權屬狀況。目前,該倉庫已全部倒塌,荒蕪的土地上只留存有約一人高的圍墻。
令人更加不可思議的是:在2013年霍邱縣S343霍陳路改建工程中,韓彥傳家庭上述位于路北、路南的土地被占用,但土地賠償款卻被梁昌華憑借虛假的建設用地使用證領取,韓彥傳為此進行了信訪維權。石店鎮政府2015年給韓彥傳出具的“石信【2015】6號《關于韓彥傳信訪事項答復書》中明確答復韓彥傳,“本機關認為;你原有宅基地屬于你所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屬于你所有,………”
石店鎮政府2015年答復中,明確承認韓彥傳家庭對路北、路南土的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地權。但是,石店鎮政府在2020年7月8日作出的《關于韓彥傳爭議土地處理意見》中確認為:無法確定韓彥傳家庭為上述路北、路南土地的使用權人”,面對同樣的地塊,石店鎮政府竟然能做出兩種不同的決定和結論?不知道現在哪個政府及主管部門能作主為韓彥傳家庭依法確權?
既然政府確認涉案土地是韓彥傳家庭承包和宅基地,法院把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賣給了非本集體的成員,違反了土管理法規定,而且,法院所拍賣的房屋本身是沒有合法建設手續的房屋,依法應該拆除,韓彥傳為什么就不能依法索要回自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呢?
我們將繼續關注。敬請看下期報道《《安徽霍邱:法官不作為弄出一筆糊涂賬》》
來源鏈接:https://www.sntv.org.cn/m/view.php?aid=12064
關于我們 | 保護隱私權 | 網站聲明 | 投稿辦法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網站導航 | 友情鏈接 | 不良信息舉報:yunying#cnwnews.com(將#換成@即可) |
Copyright © 2004-2025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網資訊中心 版權所有 |
京ICP備05004402號-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