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淀法院網官方消息,年近九旬的康大爺在取款時發現被人開通了基金帳戶,并購買了5支基金虧損達78萬余元,康大爺遂將該銀行訴至法院,要求銀行賠償本金損失789313.54元、利息損失435517.28元以及律師費5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
原告康大爺訴稱,他在銀行開有銀行賬戶用于辦理相關存取款業務。2015年時他已屆86歲高齡,銀行在明知他對相關基金交易含義、風險等缺乏認知能力、無法準確理解的情況下,仍向他推薦基金產品并由銀行員工操作購買涉案基金,且未盡到充分、明確的風險提示義務。2016年12月,他取款時發現該賬戶已開通基金賬戶,已經購買了5支基金,共計虧損本金789313.54元。康大爺認為,銀行人員在銷售涉案基金時,未能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將客戶利益放在首位,而故意忽視他作為高齡老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對他進行了不當推介,正是由于銀行的不當推介和購買行為,才導致了他的巨額損失,銀行對他的損失存在過錯,應予賠償。
關于我們 | 保護隱私權 | 網站聲明 | 投稿辦法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網站導航 | 友情鏈接 | 不良信息舉報:yunying#cnwnews.com(將#換成@即可) |
Copyright © 2004-2025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網資訊中心 版權所有 |
京ICP備05004402號-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