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陜西府谷:熱心供暖卻深陷絕境,誰之過?》在媒體圈引起廣泛關注,文章主要講述了陜西省榆林市府谷縣新民鎮后大井溝機制蘭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炭公司)董事長郝雙正為新民鎮集中供暖3年后導致企業陷入絕境的事情。
府谷縣人大代表郝雙正實名投訴
文章介紹:2014年,全國正處于環保的高壓期,政府為了節能減排這個大背景下,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發現郝雙正的蘭炭公司在加工蘭炭和金屬鎂的過程中利用余熱為新民鎮實現集體供暖是很好的辦法,在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的推薦下立即得到了新民鎮黨委、政府的積極響應和支持,并于2014年6月和7月簽署兩份供暖協議,第一份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其中明確政府成立供暖公司并占有15%的股權,第二份則強調了熱源的唯一性等問題——新民鎮不再建設新的熱源。
嚴格意義上,第二合同是對郝雙正投資供暖項目的一個保護,因為,像供暖與供電、供水和供氣一樣,都是屬于基礎性的民生工程,具有投資大、見效慢、周期長、風險高等特點,一般的民營企業不愿意做這樣的長期投資。
因此,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確“新民鎮不再建設新的熱源”算是對郝雙正投資供暖事業的承諾和“免死金牌”。
新民鎮人民政府與蘭炭公司簽署的兩份合同
為此,新民鎮政府還贈送給蘭炭公司一塊巨石,石頭上雕刻著“情暖新民”四個字,足以證明當時的新民鎮黨委、政府對蘭炭公司(郝雙正)投資供暖事業的支持和肯定。
有新民鎮政府的支持和肯定,郝雙正也不負眾望,加緊完善手續,2016年6月,該項目獲得府谷縣發改局的審批,2020年3月,獲得府谷縣環保局的審批。在當時環保要求極為嚴格的情況下,能夠取得環評審批十分艱難。
府谷縣發改委針對蘭炭公司供暖項目的審批文件
此時,距離郝雙正于新民鎮人民政府簽署合同已經過去了6年,此時,新民鎮領導層進行了更換,2021年4月,陳宏斌任新民鎮黨委書記,這真是前人栽樹后人乘涼,于是陳宏斌書記同意按照2014年的協議建設供暖系統,并明確要求2021年必須如期實現供暖。
此時,郝雙正的供暖項目已經完成行政審批手續,只是更換鍋爐、換熱站和建設管網即可,于是,項目在5月28日正式緊鑼密鼓地開工建設,在建設期間,陳宏斌書記擅自要求改變原有的設計方案,將郝雙正負責建設主管道變成直接接入居民家50米內的供暖接口,別小看這一點小要求,恰恰成為郝雙正陷入絕境的關鍵原因,也是后續爭議的伏筆!
府谷縣環保局針對蘭炭公司供暖項目的審批文件
陳宏斌書記給出的理由是:以前群眾都是自家燒煤供暖,對集體供暖的積極性不高,如果不接入居民家里的供暖管道,會導致集中供暖的項目難以落實。
說白了,如果入不了戶,居民使用率不高,那么政績不顯著!
就是因為由以前建設主管道變成全網鋪設加之2021年度鋼材工費成倍增長,導致成本激增,工期延長——導致10月21日才開始供暖,更為復雜的是由于直接接入居民家中,群眾不承擔所謂接入的材料費。
文章介紹:“當時,從鍋爐出去的蒸汽溫度達到400多度,入戶水溫在五六十度之間,回水的溫度也在四五十度左右。”“這一年的供暖還是很不錯的,溫度很高,達到了預期效果”,現任的新民鎮鎮長吳愛軍說。
三年來,蘭炭公司供暖儀表顯示的供暖情況
這一年的冬天,新民鎮居民第一次感受到集體供暖的幸福——可以像城里人一樣過著溫暖而干凈的冬天;新民鎮黨委、政府完成了重大政績——為當地群眾實現了集體供暖;蘭炭公司完成了黨委、政府交辦的任務,并且證明自己的能力!
這一年,蘭炭公司將不可能變成現實。
但,新民鎮政府的承諾卻遲遲沒有兌現: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第一是合作協議約定由新民鎮人民政府成立專業的供暖公司卻一直沒有成立,陳宏斌是先讓蘭炭公司成立;第二是陳宏斌書記在改變工程項目之后,經鎮政府座談會研究決定入戶材料費“居民每平方米收取10元、非居民每平方米收取40元”,但是入戶的材料費卻沒有收取;第三是作為重大的民生工程,政府的補貼沒有到位;第四是政府沒有組織人員收取供暖費。
這一年,供暖了,政績有了,但是,作為供暖企業卻沒有收到相應的回報。
其實,這已經暴露供暖項目陷入絕境的端倪,因為再好的項目,一旦失去造血功能,陷入絕境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因此,2021年熱火朝天的供暖不僅未給蘭炭公司帶來任何回報,反而積累了更多的問題和債務:一方面是由于上一年供暖效果很好,導致很多居民擅自接入和安裝很多供熱管道,增加了很大的受熱面積;另一方面是由于暖氣管道入戶是沒有安裝智能供暖閥,供暖企業無法約束受暖用戶,因此沒有任何人為過去和即將到來的供暖買單;最后是啟動硅鐵廠鍋爐供暖被陳宏斌書記以:“你不能拿供熱說事。”而停止!
供暖費收不上來,鍋爐還是那兩個鍋爐,新鍋爐無法啟動,供熱面積在增加,于是,導致2022年的供熱效果不如2021年供熱效果。但蘭炭供熱企業的儀表顯示出水溫度在50度左右,回水溫度也在40度左右,說明供熱整體效果是良好,只是個別地方欠佳。
蘭炭公司供的是暖,燒的是煤,耗的是錢!但,收不上來供暖費、材料費、拿不到政府補貼,蘭炭公司陷入了更深絕境。
面對這個情況,郝雙正和他的蘭炭公司能不著急嗎?
因此,在蘭炭公司的哀求下,2023年10月15日下午6點30分,陳宏斌書記安排吳愛軍鎮長組織村支書、主任、村主任與蘭炭公司人員在鎮政府召開座談會,會議決定分5組配合進行收費,半月之后,蘭炭公司僅收到取暖費1.5萬元左右,而為收回這1.5萬卻開支了3萬多的“生活費”!
文章介紹,郝雙正自己都承認:2023年供暖確實溫度不高!這也成為新民鎮政府更換熱源的理由——供熱不行!
轟轟烈烈的供暖,就這樣結局。
2024年4月30日,府谷縣人民政府發布“新民鎮區集中供暖擴容改造工程招標計劃”,也就是說,新民鎮不再使用郝雙正的蘭炭公司供暖!——更換熱源!
新民鎮人民政府發布的供暖招標說明書
于是,2014年7月5日簽署的第二份供暖協議——明確“新民鎮不再建設新熱源”的承諾就這樣失效了!
對此,吳愛軍鎮長說很多,其中關于政府招標網站發布的“新民鎮區集中供暖擴容改造工程招標計劃”他是這樣說的:這確實是真的,主要原因是我們認為他們(蘭炭公司)已經不具備供暖的條件,因為,在當下加工蘭炭和金屬鎂屬于虧本行業,他們已經自身難保了,怎么還能因為這點供暖費而去供暖呢?
文章也指出:從吳愛軍的觀點看來,新民鎮人民政府與蘭炭公司針對供暖這件事上已經有了很大的分歧,表面看各個說法均有道理。
在同一個事實上,如何才能判斷誰對誰錯?
那還必須讓事實說話!
事實是什么?
那就是郝雙正和他的蘭炭公司實實在在地投資了新民鎮集中供暖的民生項目,這一點沒有爭議!2021年供暖實際情況良好,這一點也沒有爭議。這足以證明郝雙正和他的蘭炭公司不僅花巨資做了供暖的事實,而且做得很好。
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后續問題主要是資金問題,包括政府占股15%的股權資金、材料費,供暖費以及政府補貼這四個方面。
咱們逐一來說明:
第一是15%的股權資金新民鎮政府一直沒有支付。根據2014年6月7日簽署的第一份合同的第五條與7月5 日第二份合同的第二條約定:由新民鎮政府成立供暖公司負責管理和收費,政府占15%的股權,蘭炭公司占85%的股權。但是,在蘭炭公司反復地催促下,陳宏斌書記讓蘭炭公司成立公司,并拒不兌現15%股權資金。吳愛軍鎮長所說的沒有股權所以不承擔股權責任投資,這個說法十分荒謬,因為,本該政府成立的公司卻不成立就是違規,現在倒回頭說沒有股權就不承擔責任,完全是建立在前者錯誤之上的錯誤。猶如自己不養雞卻說自家的雞不下蛋一樣荒謬。
第二關于材料費的問題,產生材料費的根本是陳宏斌書記擅自改變設計,要求蘭炭公司直接將管道接入居民家中進而增加了巨額材料成本,并且,當時政府也開會明確了收取材料費的標準。而吳愛軍卻說:早在2018年國家就禁止收取以材料費為名的開戶費,因此不予收費。事實上,國家禁止收取的是開通費,而非材料費。所謂的開通費是已經與居民對接完畢,在用戶使用供暖之前以所謂的開通為由亂收費,而材料費是指從主管道接進用戶這段材料必須繳費的,這是典型的偷梁換柱,騰籠換鳥說法。
第三關于收取供暖費的問題,在中國,只要是集體供暖都必須繳納暖費,天下沒有免費的晚餐,吳愛軍鎮長說是由于供暖不達標導致居民不愿意繳費,事實相反,是因為97%的居民不交納供暖費導致供暖資金不足,進而無法持續維持高強度的供暖,因此,吳愛軍鎮長說法是顛倒邏輯關系。另外供暖是民生工程,不是普通社會工程,帶有強烈的社會福利性,是政府的重大政績指標。因此,收取供暖費,尤其是涉及集鎮上基層百姓的供暖費,更需要政府的指導、幫助和鼎力支持。因此,在收費問題上必須是政府主導,強制收費,就像收公糧一樣,沒有收不上來的。因此,吳愛軍鎮長把本應該政府承擔的責任歸結到群眾的覺悟和素養,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要知道,城市供暖是由住建局下屬的國有公司供暖公司負責。另外,需要補充的是,蘭炭公司要求給居民安裝供暖閥,可以管控居民供暖問題,但是,剛剛安裝十幾戶就被陳宏斌書記叫停了,這分明就是不讓蘭炭公司收取供暖費。
第四是政府補貼方面,目前府谷縣供暖價格按照府發科發〔2020〕670號文件規定居民類政府每平方米補貼2.1元/㎡·月,自行換熱站、維修服務等0.5元/㎡·月。其中只有0.5元補貼已收到,其余補貼至今沒有拿到,但是,在新民鎮鎮政府主要領導陳宏斌對外對社會宣傳鎮政府為供熱企業支付壹仟幾百萬的供熱補貼,那么請問這壹仟多萬的補貼款到底去了哪里?還有期間陳宏斌多次向轄區企業以供熱名義集資的貳仟幾百萬元,這些錢到底流向哪里?為什么實實在在供暖的蘭炭公司卻沒有拿到這筆資金?
以上四個方面是政府針對蘭炭公司沒有回籠供暖資金的解釋以及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
針對新民鎮政府更換熱源這個問題,新民鎮鎮長吳愛軍認為“因為蘭炭和金屬鎂行業不行,郝總不再具有供暖的實力,因此要更換熱源”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因為,2021年蘭炭公司供暖效果很好,這足以證明他們具有這個實力,并且也有合同約定和明確,至于說蘭炭和金屬鎂行業低迷進而斷定郝雙正已經失去供暖實力,這表面上很有邏輯性,但是,這完全沒有事實依據,因為,至今新民鎮不僅沒有制定出供暖好壞的標準,更沒有給居民安裝智能供暖閥,至于能不能供暖,以及供暖的好與壞只有事實在說話,而不能用嘴巴說話,因為暖不與暖靠的是火,而不是吹!
既然有合同約定,為什么不依靠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是依據所謂“行業不景氣”就判斷蘭炭公司就沒有供暖能力?2021年供暖效果難道不能證明蘭炭公司的實力嗎?
反過來看,新民鎮政府為了供暖這件事又做了哪些工作呢?該成立的公司為什么不成立?該收取的材料費為什么沒有收取?搞補貼的為什么沒有補貼到位?政府文件說補貼的壹仟多萬和集資的兩千多萬去哪里了?“民營企業靠不住”這句話到底是武靜縣長說的還是吳愛民鎮長自己編造的?吳愛軍鎮長說這句話的目的是讓武靜縣長背鍋還是拿著武靜縣長來向郝雙正施壓?到底是誰在詆毀民營經濟?
當前,黨中央一直高度肯定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到底是誰說了“民營經濟靠不住”這種荒唐和反社會的話?
其實,回過頭看,新民鎮黨委和政府只要供暖這個結果的同時既不承擔作為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也不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說白了就是白嫖——既要政績,又不擔責任,還要撈取私利!
所有的好處都撈完了,蘭炭公司被搞死了,再違法搞一個熱源替代蘭炭公司,搶奪蘭炭公司的供暖管道,這真是吃人不吐渣!
要知道,郝雙正和他的蘭炭公司供的是暖,燒的是煤,耗的是錢,是真金白銀的投入,那可是幾千萬的投入,虧得褲衩都沒有了,現在吳愛軍鎮長居然振振有詞,大言不慚說別人是因為行業不景氣沒能力供暖,行業不景氣的多了,難道說都活不了?
另外,新民鎮政府如此著急建設新熱源也是違法的。
因為2014年7月5日的協議明確規定“新民鎮不再建設新的熱源”。即使“武縣長說民營企業不可靠”,那也得通過司法途徑解除現有的合約之后再建設新的熱源,而不是現在急著建設新熱源。
還有,新民鎮人民政府為什么要冒著違法的風險而著急建設新的熱源?這背后是否有看不見的巨額利益驅使和交換?否則他們背后的動力到底在哪里?這些都要由府谷縣紀委調查后的結論。
另外,即使現在建設新熱源能不能通過發改委的審批和環保審批?要知道,蘭炭公司在原有的基礎上兩年才在發改委立項,六年才通過環評,那么,新民鎮如此著急建設新的熱源能夠及時拿到這些手續嗎?
當然不可能,除非是“官官相護”,違規審批!
但是,不論怎么說,蘭炭公司確實為新民鎮供暖作出了巨大貢獻這是有約可查,有法可依,有例可尋的事實,反過來,新民鎮政府為此做了什么?
大家說,新民鎮領導除了索要政績和個人利益之外,他還做什么?這種只要政績,不擔責任的行為和白嫖有多大區別呢?
來源鏈接:https://k.sina.com.cn/article_5771548607_15802d7bf00101bc3g.html
關于我們 | 保護隱私權 | 網站聲明 | 投稿辦法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網站導航 | 友情鏈接 | 不良信息舉報:yunying#cnwnews.com(將#換成@即可) |
Copyright © 2004-2025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網資訊中心 版權所有 |
京ICP備05004402號-6 |